县市容环卫处(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15

  随着城市城市容与环境卫生工作的提质扩面,市容环卫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的转型,城乡环卫一体化、“污水上岸”工程的全面启动,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合同制管理人员与一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趸船管理人员:2名

  2、道路保洁人员:不限

  3、垃圾收集人员:不限

  二、招聘条件

  1、保洁员、收集工:要求身体健康,户籍与性别不限, 55周岁以下。

  2、趸船管理人员:男,40周岁以下,要求身体健康,会游泳,高中以上学历,本县户籍,持有船舶机务资格证1名,持有电工证1名,同时满足两证条件的优先录用。如报名人员不足的,经测试后备具船舶机务运行、维护、修理实际动手能力的也视为符合报名条件。

  3、应聘人员还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自觉服从分配,热爱市容环卫工作;

  (2)具备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5日。

  2、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的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淳安县环卫处(所)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7号四楼)报名并填取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64836767

  3、录用: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及技能能力测试、体检、面试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四、聘后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金,月薪面议。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愿意长期从事环卫工作的经资格审查后可安排过渡性集体住宿。

   淳安县市容环卫处(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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