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开展违规养犬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14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安全卫生的市民日常生活环境,规范城区市民养犬行为,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贯彻落实《千岛湖镇限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和《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涉及养犬管理的有关规定。10月11日,县城管大队结合千岛湖镇城区实际,邀请了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人员的协助,开展了为期三天违规养犬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同时,认真开展养犬登记和注册,据统计:收容违规养犬40余只,现场教育违规遛犬10余人,办证10 本,捕杀无主流浪犬和病犬5只,有效的净化了社会环境,全力保障“国卫”复评工作。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的区域为千岛湖镇城区。整治重点包括公园、广场周边、城区主次干道、机关、医院、幼儿园、老年公寓(敬老院)、学校以及县人民政府划定禁养的其他区域。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城管大队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准确掌握城区内易发生违规养犬行为的时段和区域,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工作中,城管对发现的违规遛犬行为及时教育,做好记录,对发现的无主犬、流浪犬,将采取措施进行捕获。同时,城管大队还将组织辖区各中队不间断地开展清理,扫除盲点、不留死角。既要治理涉犬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又要巩固治理效果好转的地区,防止出现反弹。

  行动中,城管大队严格依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千岛湖镇限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涉犬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

  为维护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城管大队特别提醒家有爱犬的业主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每年定期给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并进行常规体检和验证;

  二、未办理《养犬许可证》的业主请到城管及时办理;

  三、按规定时间携带爱犬到户外活动,为爱犬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需戴上防护口罩,以免伤害或惊扰他人;

  四、不要让爱犬在城区街道、广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希望大家能自觉的用报纸拾起扔进垃圾箱。妥善处置并保持城区的环境卫生;

  五、深夜、清晨避免让爱犬吠叫,避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优美的城市居住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和维护,希望广大市民共创整洁、文明、和谐的淳安!同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办证咨询电话:64819839

  地址:办证中心二楼建设窗口

  (县城管大队: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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