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公安交警通力合作成功查处一起市政设施损坏案
发布时间:2011-11-04

图1.被平板托车撞损的旅游码头润和度假酒店大门前中央绿化带里一块单柱式旅游交通指示牌。

  今年以来,县城管监察大队加大力度查处因交通事故导致市政设施损坏的逃逸案件,极力挽回损失,用实际行动保障千岛湖镇城区行人及车辆行驶安全和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的完好。

  11月1日上午,县城管监察大队接市民举报:旅游码头润和度假酒店大门前中央绿化带里一块单柱式旅游交通指示牌被一辆红色的平板挂车给撞损坏,号牌为浙AF2393。县城管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去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在10月31日下午17:00点左右,旅游码头润和度假酒店大门前中央绿化带里一块旅游交通指示信息牌并向旅游码头方向一侧倾斜,基座钢柱弯曲,上面宽架支架多处断裂,而现场附近并没有留下事故车辆的任何物件。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周边工地和市民,城管执法队员通过经验判断这是一起市政设施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于是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发函协查。通过公安监控信息平台,公安交警部门在短时间的协力调查,逃逸车辆终究落网。原来该车10月31日下午从界首装着山推320工程设备到千岛湖镇大石坪废品收购工地,17:00点左右途径旅游码头润和度假酒店大门前时,驾驶员为了避让行人,导致超宽运输的平板车上的山推320工程设备将绿化带里一块旅游交通指示信息牌撞损坏。事发后,当事人并未报案,而是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事故现场。目前肇事车主面临巨额的市政设施赔偿,肇事司机后悔连连,悔不当初。

  在面对此类逃逸案件,县城管监察大队从源头抓起:一是加强城区城市道路巡查力度,严格执行巡查制度,注意路段的情况,仔细检查城市道路市政设施是否完好;其次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联动,尤其是与公安交警、运管部门的合作,一旦发现逃逸案件导致的城市道路市政设施损坏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尽最大限度挽回城市道路市政设施的损失,用实际行动保障市政设施的完好和畅通。(县城管监察大队: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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