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表彰第五批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浙环发[2011]81号)文件的通知,淳安县千岛湖镇火炉尖社区被命名为第五批省级绿色社区,特此公示,希望火炉尖社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淳安县环保局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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