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属各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安阳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安阳乡委员会
安阳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纪办发[20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07]137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2011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现就2011年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人员责任,提出计划如下:
1、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检查指导,严格程序,明确标准,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强对新任村纪检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细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流程,开展《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牵头领导:姜玉红,协办:方有根、余绍春、黄雅琴、金华娃、陈立明、丁勇,责任单位:乡纪委、工作片)
2、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行村级重大事项“五票制”,提升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村级财务逐笔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专项公开、村级财务民主评议、村干部双述双评、农村“三资”管理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领导:梅丽军,协办:姜玉红、陈立明、方国富,责任单位:乡组织办、农经站、民政办、工作片)
3、进一步规范乡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探索实施外聘技术人员对村级工程项目进行决算验收,规范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落实《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及《杭州市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 》。(牵头领导:姜玉红,协办:方国富,责任单位:乡纪委、乡招标办)
4、完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程代理制,形成服务基层群众的工作网络。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和“公述民评”等活动,巩固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成果,促进各基层站所完善工作制度,细化操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牵头领导:陈立明,协办:方有根、余绍春、姜玉红、黄雅琴、金华娃、丁勇,责任单位:乡纪委、民政办、劳动保障办、工作片)
5、积极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基层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做好基层党务公开责任分解,明确基层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公开时效等,编写党务公开目录,扎实推进我县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牵头领导:梅丽军,方有根、余绍春、姜玉红、金华娃、陈立明、丁勇,协办:责任单位:组织办、综合办、工作片)
6、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监管和审计工作。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全覆盖工作,做好对统筹城乡发展中撤村建(并)居、农民转移集聚、土地综合整治、中心村培育等重点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继续实施完善省市县对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的工作机制,整合审计力量,规范审计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村级工程项目审计制度。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各类资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牵头领导:姜玉红,协办:陈立明、方国富,责任单位:乡纪委、农经站、财政办)
7、认真做好党委政府班子换届工作。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5个禁止、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以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10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换届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加强换届后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牵头领导:姜玉红,协办:丁勇,责任单位:乡纪委、组织办)
8、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全面推行“五风”评星晋级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辐射作用。(牵头领导:姜玉红,协办:方有根、余绍春、黄雅琴、金华娃、陈立明、丁勇,责任单位:乡纪委、工作片)
9、加大涉农信访及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农村信访工作,畅通农民诉求渠道,深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绩效评价活动,着力解决重复疑难信访,规范办理实名举报,加强信访案件督办,有效控制“三访”。重点关注和解决容易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健全和完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制度,继续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在统筹城乡各项重点工作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牵头领导:梅丽军,协办:姜玉红、丁勇,责任单位:乡纪委、综治办)
10、建立健乡村干部考评与问责机制。把乡村干部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乡村干部考评内容,对违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依据《淳安县党员干部问责办法(试行)》予以问责。(牵头领导:梅丽军,协办:姜玉红、方国富,责任单位:乡纪委、组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