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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讯 (通讯员 何润 伊金金) 自2012年1月1日起3年内,我县地税部门将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及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免收税务发票工本费。以2011年数据测算,全县将有近八成以上、约1.2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益,地税部门此举将每年减轻纳税人负担近60万元。
县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免收工本费的小微企业认定将按工信部标准,以营业总额、从业人员、注册资本、财务报表等数据为判别依据,企业类一年认定一次,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也纳入优惠政策范围。此次地税发票工本费减免也是今年继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的又一项利民政策。
目前,地税部门正加快数据比对认定和部门衔接工作进度,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充分享受免收发票工本费的好处,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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