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监察大队开展预防酒驾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2-03-08

图1. 县城管监察大队开展预防酒驾警示教育活动会一角。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预防城管执法队员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权威和队伍良好形象,根据建设局的通知要求, 3月7日下午,县城管监察大队传达贯彻《关于对三名县管领导干部醉酒驾驶案件的情况通报》(淳纪〔2012〕17号)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整改队伍存在的“风险点”,严防城管队员及协管员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为城管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图2.城管监察大队中层干部作表态发言。

  会议传达学习了《通报》内容,建设局副局长、城管大队长童光来再三强调,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要引以为戒,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千万不能碰触“醉驾”和“酒驾”的高压线,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党员干部以及全体执法人员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童光来还就如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纪意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思想上敲警钟。要对认真领会《通报》精神,高度认识淡泊法纪的严重后果,各中队、科室负责人当场进行表态发言作出表率,带领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认识到知法犯法、醉酒驾车的危害性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二是要认真组织重温有关法规、禁令。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3月底统一举办一次单位法纪测试,成绩不达标者向一把手作书面检讨,使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敲响认真领会认真领会警钟,将法律法规牢记于心,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防违法违禁问题发生;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行动上出实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淳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队容风纪规定》《淳安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纪律规定实施意见》等大队内部制度,严格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抓好各项制度和规定的贯彻落实,对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做到“零容忍”,决不包庇,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切实让“酒后驾车”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县城管监察大队: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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