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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驻村指导员: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乡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乡负责、村为主”机制的具体实施,不断加强乡、村两级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确保计划生育各项目标的完成,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制订本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对驻村指导员的考核:
1、计划生育率:30分
当年无违法生育得30分,出现一例违法生育扣1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四项手术完成情况:25分
在考核时间内(半年、年度)完成放环、结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65%以上,记25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0.1分,不能按时完成,每例扣5分(除有医院有效证明外);发现违法怀孕应及时做好人流、引产工作,避免大月份引产,出现一例大月份引产扣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3、环孕情监测:25分
(1)一孩育龄妇女环孕检工作:20分。
做好一孩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环孕检工作,要求每半年一次,监测率达80%以上,记20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0.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以此类推。
(2) 重点管理对象及二孩放环对象环孕检工作5分。
做好重点管理对象及二孩放环对象的环孕检工作,要求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监测率达90%以上,得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加0.1分,以此类推。
4、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当年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100%,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乡主要领导和不联村干部按全乡平均分计算,多人联一个村的,每人按村考核分数计算,一人联多个村的,按多村平均分计算。计生办和服务站人员按计生办考核(表一)分数计算。
(二)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核:
1、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计生工作主要责任人。
2、出现违法生育,被一票否决的村,当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所有项目帮扶政策。
3、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计生服务员具体考核内容见表二至表四。
(三)驻杭流动党支部的考核:
1、明确流动党支部书记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计生协会会长是计生工作主要责任人。
2、全乡育龄人口在杭范围内出现违法生育一例,实行一票否决,活动经费减半,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流动党支部书记、协会会长和信息员的具体考核内容见表(三)。
二、工作措施:
1、考核分值:根据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计算,总分为100。
2、驻村指导员的考核奖励:①所联系村出现违法生育,该年度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个人;②奖励标准:由乡财政划出每人1600元的单项考核奖,以每分16元计奖。
3、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核奖励:①对所在村出现违法生育,该年度取消所有结对帮扶项目和评先评优资格;②奖励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名额。③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元/每人,二等奖800元/每人,三等奖600元/每人的单项考核奖。④村主要干部参与考核年度一孩放环(含当年)工作,每例奖励50元,其他放环对象每例奖励5元,二孩绝育手术工作,每例奖励80元,流、引产每例奖励60元,环孕检完成80%以上,每例奖励10元,工作奖励次年初兑现。
4、流动党支部书记、协会会长和信息员的考核奖励:①金峰育龄人口在杭务工时出现违法生育一例,该年度活动经费减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②奖励标准:经县乡考核达到优秀(90分以上)奖励1000元/每人,良好(80分以上)奖励800元/每人,合格(70分以上)奖励600元/每人。③流动党支部、计生协在杭完成全乡考核年度一孩放环(含当年)工作,每例奖励50元,其他放环对象每例奖励5元,二孩绝育手术,每例奖励80元,流、引产每例奖励60元,环孕检完成80%以上,每例奖励10元,全员在杭流动人员有效信息掌握不少于200条,奖励2元/条,每少一条扣10元,工作奖励次年初兑现。
5、村计生服务员的考核奖励:①对所在村出现违法生育,该年度取消评先评优资格;②奖励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名额。③奖励标准:一等奖1200元/每人,二等奖1000元/每人,三等奖800元/每人的单项考核奖。④村计生服务员参与考核年度一孩放环(含当年)工作,每例奖励50元,其他放环对象每例奖励5元,二孩绝育手术工作,每例奖励80元,流、引产每例奖励60元,环孕检完成80%以上,每人次奖励5元,工作奖励次年初兑现。
5、育龄妇女落实各类手术奖励:①考核年度应放环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放环手术,凭医院有效证明,补助150元,其他对象放环凭医院有效证明,补助50元。②男女结扎术,凭医院有效证明,除县政府补助1000元外,乡政府再给予300元的补助。③人流、引产凭医院有效证明,给予300元的补助。④外出育龄妇女,凭医院有效环孕检证明(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给予每次20元的奖励。
三、加分项:参与上级部门半年暗访、年度考核的村且失分少于1分的,加6分,参与县乡其他重要活动项目的加3分(可累计加分)。
四、本考核办法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金峰乡党委、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月十日
乡镇概况
金峰乡地处淳安县中部,东接千岛湖镇,南邻界首乡,西连宋村乡,北临左口乡。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公顷,山林面积5252公顷。下设金源、景山、金峰、殿峰、百照、锦溪、五龙、山后、蒋岭上、朱家、安上11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