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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12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4名,其中男性不少于6名。

  二、招聘条件

  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安排。②热爱且安心社区工作,五官端正,身心健康。③有五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以最后全日制毕业证书为准)。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⑤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8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⑥居住在千岛湖镇城区的淳安县非农业人口。

  三、招聘程序

  1、报名。(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6月18日17时止;(2)报名方法: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60元;(3)报名地点:千岛湖镇“骑龙巷22号千岛湖镇政府三楼312室”,联系电话:64823543,联系人:邵女士、方女士。

  2、考试考察。(1)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男性不少于12人)。(2)面试结束后组织考察,并按笔试、面试和考察成绩分别占30%、60%、10%比例,计算总成绩。(3)笔试时间6月20日、面试时间6月22日(星期五),其他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体检合格的,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聘用。公示无异义的,签订用工合同。

  四、聘后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月工资按我县当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自缴部分),交纳统筹。正式录用后予以缴纳公积金,待遇按现行千岛湖镇社区工作者相关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2012年6月11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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