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警简章
发布时间:2012-09-10

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警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协警队伍建设,充实一线警力,交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5名。

  一、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勤奋。

  2、具有本县户籍,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身高1.65米以上, 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3、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具有汽车驾照者(B照以上)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2、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到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千岛湖镇新安东路739号,县交警大队五楼综合科)报名。(联系人:曾带红    联系电话:64881600)

  3、体检与政审: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予录用。

  三、相关待遇

  经招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