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协警队伍建设,充实一线警力,交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5名。
一、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勤奋。
2、具有本县户籍,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身高1.65米以上, 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3、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具有汽车驾照者(B照以上)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2、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到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千岛湖镇新安东路739号,县交警大队五楼综合科)报名。(联系人:曾带红 联系电话:64881600)
3、体检与政审: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予录用。
三、相关待遇
经招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