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高考英语听力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的控制与监督检查,做好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局各相关责任科室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居民区和考点周围环境的现场监督检查和巡查,重点查处商业活动、建设施工、加工制造、文化娱乐活动等行业的噪声扰民问题。将查处考试期间噪声污染作为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二、具体措施
1、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着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2、积极组织对噪声污染的控制和监督检查。考试期间,安排专人对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同时加强夜间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立刻制止,并严肃处理,必须做到坚守岗位。
3、加大对生产活动及昼间建筑施工作业中存在噪声超标和扰民行为的执法力度,并在考试期间按要求限制作业时间。
4、严查居民区内开设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加工制造点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积极与体育局配合,严格控制秀水、西园两个广场音乐的播放音量。
5、在现场监察工作中要全面履行职能,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重点加强对学校周围区域的现场检查,保证考场安静的环境。
6、对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必须迅速查处。发现噪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处理。
7、确保环保举报热线畅通,方便群众投诉。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在考试期间必须24小时开机,做到及时接访,及时出动,认真办理,处理到位。
三、组织领导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成立高考英语听力期间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琴
副组长:童竹根 王芳群 吴志旭
成 员:徐剑武 吴晓军 汪永烛 章 剑 朱溆君 王 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中高考期间日常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章 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办公室、监察大队、监测站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联系人:余晖(15068852115)、方辉(13868062730)。
举报热线电话:12369 64883499
四、时间要求
1、2012年9月14日至9月16日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加大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对重点区域的现场检查频次。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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