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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讯 (通讯员 方永贵 方万梅) 近日,从县国、地税“营改增”试点工作组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县322户交通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
今年,我县列入全国“营改增”试点县。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为“1+6”,“1”是指交通运输业,“6”是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鉴证咨询服务六个现代服务业,从2012年12月1日起,将由目前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据了解,此次“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完整和延伸增值税抵扣链条,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我县服务业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提升我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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