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局召开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暨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3-01-28

图1. 2013年1月22日下午,县建管局召开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暨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会。

图2.建管局分管副局长汪沥泉通报了近期几起典型的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例及周边地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分析了当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暨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形势。

图3.县人社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分析了当前农民工及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案例。

图4.建管局对建筑领域农民工投诉欠薪问题,及时组织人社局等部门与农民工代表、建筑企业负责人在局信访接待处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3年1月22日下午,县建管局召开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暨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县内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房地产项目工程及驻淳建筑企业负责人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了会议。

  会上,建管局传达了市建委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会议精神和要求以及就本部门2012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作了情况通报,并对2013年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县人社局向每家建筑企业发放了《致全县企业的一封公开信》。会议要求:

  一、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根据建管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对2012年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把欠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部门联动清欠,坚决查处拖欠克扣工资行为。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通报欠薪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通报欠薪情况,对多次发生劳资纠纷,且不按规定途径限期解决问题或不配合政府、司法部门调处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视具体情况,启动联动清欠联动机制,将不良行为信息录入建设行业企业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依照有关规定采取重点监控、暂停办理手续,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二是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依法查处。三是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四是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严处理。

  三、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市建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平稳运行,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节日气氛。

  会上,县建管局和人社局通报了近期几起典型的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例及周边地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分析了当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暨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形势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对这次未参加会议的建筑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下步将按市场与现场联动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信用扣分处理。

  建管局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在春节来临之际,认真做好全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县建管局:姜磊 鲁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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