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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有关部门: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3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1月11召开的专题会议和县人社局、城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县总工会等7个部门联合下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2月8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企业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乡、村建设建筑、交通等工程的施工、以及餐饮服务。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专项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阶段(2013年1月11日至1月13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以及《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通过宣传、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形式,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二是开展自查阶段(201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对所辖区域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自2012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按照金政[2012] 73号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三本台账”。既职工花名册、职工考勤表、职工工资支付表;并根据金政[2012] 97号文件分工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乡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人员招用来源、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请各村、部门于2013年1月17日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乡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联系电话64908712。
三是执法检查阶段(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2月8日由乡劳动保障站、综治办、司法所、农经站、财政所、分管工程招标、交通、工会、工商等部门和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各村和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中心村、精品村等重点工程、重点行业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县委副书记钱美仙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欠薪问题,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欠薪逃匿问题作为当前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紧迫任务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成立了由乡长当任组长的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检查和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清欠工资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
(二)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并把农民工欠薪工作例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检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和着力解决;特别是对已发生欠薪行为和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实行重点监控。专项检查活动期间,乡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设立举报投诉电话:64908152,实行12小时值班制度,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强化协调配合。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涉及多个站所、办公室和企业,对此,要牢固树立全乡上下一盘棋观念,尤其是乡经管站、招标办和村报账员,务必加强协调,精诚团结,积极配合,按照施工单位提供三本台账并保证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拔付建设工程款,齐心协力抓好清欠工作落实。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四)加大处置力度。要不断提升欠薪事件处置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欠薪举报首问责任制,努力把欠薪案件解决在乡村,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或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拖欠工资情形的案件,乡政府将按规定核实案情,及时上报移送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和公安机关处理,切实加大对涉嫌犯罪行为有关责任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
淳安县金峰乡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乡镇概况
金峰乡地处淳安县中部,东接千岛湖镇,南邻界首乡,西连宋村乡,北临左口乡。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公顷,山林面积5252公顷。下设金源、景山、金峰、殿峰、百照、锦溪、五龙、山后、蒋岭上、朱家、安上11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