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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讯 (记者 邹楚环 实习生 姜余宁) 今年我县加大了小微工业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致力于帮助小微工业企业解决实力弱、缺乏场地等发展困难,培育、发展小微企业;同时,鼓励乡镇、部门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目前,我县已经明确小微工业企业创业基地认定条件,即同时具备:厂房5000平方米以上,小微工业企业租用面积达到70%以上;完成注册并投产的小微工业企业8家以上;基地内小微工业企业职工总计80人以上;道路、水电、环保、消防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并能满足小微企业生产需要;有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能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等五项条件。
经批准的小微工业企业创业基地,将由县政府授牌,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财政一次性奖励、厂房建设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奖励、相关税费管理等方面享受政策扶持。
我县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创业初期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产业层次较低、场地缺乏、资金困难等问题,使创业者把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用在设备、技术、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组织和市场开拓上,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据了解,当前与之相关的各项申报、认定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中。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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