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金峰)第七届乡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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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金峰乡景山中心村农民异地转移集聚区一期选房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07

关于淳安县金峰乡景山中心村农民异地转移集聚区一期选房方案

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根据《淳安县农民异地转移集聚工程实施意见》(县委�2011�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淳安县农民异地转移集聚操作细则》(淳农办�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房方案

  1、联排房(三层半)44套,其中70平方米的19套、90平方米的17套、110平方米的8套。

  2、公寓房40套(不含柴间6层),其中78平方米的8套、93平方米的8套、110平方米的16套、118平方米跃层的2套、140平方米跃层的2套、165平方米跃层的4套。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选房对象

  1、本乡金源村金源山地质灾害户。

  2、本乡下山移民点农户、景山中心村撤并点农户(必须有县级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且已报名经县审核通过的,并报乡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通过)。

  3、本乡其他报名到景山中心村通过县审核的农户。

  三、选房原则

  1、联排一户一宅,公寓一户一套。

  2、在所有公示对象中,优先安置本乡金源村金源山地质灾害户,其次安置已报名审核的下山移民点和景山村撤并点农户。

  3、联排房按户选面积安排:第一档:1-2人户选择房屋面积为70平方米,第二档:3-4人户为90平方米,第三档:5人及以上户为 110平方米。

  公寓房按户选面积安排:第一档:1-2人户78平方米(1人户超面积的8平方米按市场价结算),第二档:3人户93平方米,第三档:4人户110平方米、118平方米,第四档 5人以上户140平方米、165平方米。

  4、先选房再选址。选房实行从高档到低档依次摇号的原则。享受面积没有选中的安置户直接安排下一档面积。同一档次一次摇号选址。不足面积不予补助。

  四、初定价位

  1、联排房(统一规划建地脚,房屋由农户自建)

  (1)宅基地600元/平方米。

  (2)地基“0”线以下基脚统一规划建设,按400元/平方米预收,根据工程实际结算,多还少补。

  (3)建房保证金2万元/户。建房保证金包括按规定设计的图纸建设保证金、期限内完工保证金、建筑垃圾清运保证金和违规建设拆除费用等。

  2、公寓房(统一规划建设)

  (1)住房基准价1500元/平方米左右,购置价按照楼层、朝向以及建造成本等综合系数结算。

  (2)附房:柴间1000元/平方米左右;车库实行拍卖,起拍价2000元/平方米。车库(10个)、柴间(30个)每户只能在柴间和车库中二选一。

  五、选房对象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7天,从2013年5月30日到6月4日。

  六、报名摇号程序

  1、第一批安排金源山地质灾害户、本乡下山移民户、景山中心村撤并点农户(公示名单1号到57号)报名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6日至6月15日下午17�00前,逾期报名视为放弃。

  2、第二批安排本乡其他报名农户(公示名单58号到91号)报名缴费,根据第一批报名情况另行公布可供房源,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下午17�00前,逾期报名视为放弃。

  3、报名选择联排房的交纳选房意向金伍万元整,报名选择公寓房的交纳选房意向金叁万元整。意向金开户行:千岛湖信用社青溪分社,交纳户名:淳安县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金峰分公司,帐号:201000080769357。截止报名日期未足额交纳意愿金视为放弃。

  4、报名结束后安排摇号程序,摇号选到房的,选房意向金直接抵扣房款或宅基地款,摇号未选到房的,意向金在5天内不计息退还。 

  5、摇中联排房的,在摇号结束5日内按上述第四条第1项缴纳宅基地款、地脚统建金、建房保证金。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64900180

  徐良军    13858150804      何  �    13968101877

  监督举报电话:64901009

 

                        中共淳安县金峰乡委员会

                         淳安县金峰乡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9日

乡镇概况

金峰乡地处淳安县中部,东接千岛湖镇,南邻界首乡,西连宋村乡,北临左口乡。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公顷,山林面积5252公顷。下设金源、景山、金峰、殿峰、百照、锦溪、五龙、山后、蒋岭上、朱家、安上11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