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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我乡各行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工作于2013年11月中旬正式启动。这是我乡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直接关系到全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城乡统筹发展、关系到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选好配强农村带头人队伍为重点,以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换出好风气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以及上级为本次换届制定的政策文件,充分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努力选出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深入实施“三个五”战略、加快推进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再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顺序进行。各套组织的换届工作要统筹兼顾、有机交叉、科学安排,力争以历届最短时间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1、统筹把握时间。本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13年11月12日开始,到12月25日基本结束。其中,村党组织换届工作要求在11月25日之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要求在12月21日之前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要求在12月25日之前完成。
2、严格任职条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特别要把政治坚定、办事公道、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的人推选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些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干部。各村在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等组织的换届选举办法中提出候选人(自荐人)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必须将省市统一明确的“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规定期限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等“五种当选无效情形”和我县结合实际提出的“十种不宜当选情形”写入选举办法。有“五种当选无效情形”的人员一律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若在选举中当选的,当选无效。进一步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制度,县乡专门成立资格联审组织,对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联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在公布结果前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3、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从严控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一般为3-7人,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积极自荐、依法当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提高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比例。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争取实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三个80%”(年龄50周岁以下的占8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占80%)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进一步提高妇女进村党组织的比例,原则上换届后村妇代会主任由“村两委”成员兼任。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自荐村民委员会成员。
4、强化制度保障。完善依事选人制度,坚持“先定事后选人”做法,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具体任务。坚持并完善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三项承诺”制度,要将“三项承诺”要求写入选举办法并切实增强承诺工作的针对性,对承诺内容要审核把关,并及时公示公开,对拒不作出“三项承诺”的人员,在村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不能列为候选人(自荐人)。注重规范竞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开展竞职演说等活动,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进行选前集体谈话、集体宣誓、集体承诺。积极探索另行选举不过夜的做法,坚持村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自荐人)现场回避制度,选举当日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到选举现场影响选民自主投票。坚持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对选举重点环节进行监督、见证。
三、扎实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一)村党组织(纪检组织)换届选举
1、明确职数结构。党总支建制的,一般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党支部建制的,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村党组织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工作。
2、明确选举方式。党组织换届选举一般采取由党员、群众、上级党组织等三种方式推荐产生候选人,然后差额选举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由全体党员投票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方式进行。党员或群众推荐得票数在30%以下的,一般不能提名为候选人。有序扩大推荐过程的民主,有条件的村可实行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以户为单位进行群众推荐。
3、落实工作举措。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双强”型党员推选进村党组织班子,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服务功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带头维护良好的换届环境,为广大群众作出示范和表率。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自荐直选”方式,依法有序进行。提倡村民委员会与党组织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力求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重点把握以下四个环节:
1、严格把握选民登记。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通过本次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列入选民登记的对象有: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2、认真推选村民代表。选民名单登记公布5日后,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按照有关要求,人数不足五百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十人;人数在五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四十人。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成员推选为村民代表,通过积极引导保证党员在村民代表中占一定比例;实行妇女代表专职专选,实现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在村民代表的选举过程中,同时进行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和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的书面授权工作。
3、着力规范委托投票。进一步减少并规范委托投票行为,严格执行委托范围规定,无委托证不能投票、候选人(自荐人)不能接受委托和受委托数不得超过三个等规定;书面委托的电话联系确认过程必须有他人见证,防范书面造假。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各村要在选举日前审核并公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
4、保障维护投票秩序。精心组织投票选举,选举采用召开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场所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的方式,不设流动票箱。坚持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和公开唱计票原则,通过统一配备写票用笔、禁止拍照、分次唱票、科学设置唱票区等方法,防止贿选人掌握选民划写选票情况。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须超过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过半数,始得当选。选举采取有候选人的等额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当场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投票,但每一名代表接受委托不能超过3人。
(四)村经济合作社选举
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员选举委员会主持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和社监会选举,社员选举委员会可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相一致。社管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人组成,社监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3人组成。在村民代表推选中同步推选产生社员代表,代表人数根据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人数规模确定,社员代表与村民代表可交叉任职,提倡党员干部依法当选为社员代表。在社员代表的推选中同步做好社员大会相关职责由社员代表会议履行的授权工作。要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组织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长,提倡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社监会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参加选举投票,会议有效,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结果经社员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公布。
(五)村级配套组织调整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要尽快部署、抓紧调整和完善村级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切实抓好村级事务员整合工作,整合后的村级事务员原则上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村级配套组织调整和行政村事务员整合工作原则上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高度重视换届选举纪律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利用广播、黑板报、横幅、标语、宣传卡等各种载体,让广大党员群众充分知晓“十个严禁”纪律、“九种贿选”情形、四条认定规定和相关查处要求。严格推行乡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选前集体谈话、集体宣誓、公开承诺、视察监督等制度,做到纪律知晓率、谈心谈话率、纪律承诺书签订率“三个100%”。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严明纪律要求,对违反“十个严禁”和贿选的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经查核属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计入应到会党员但无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党员选举大会的党员原则上列为不合格党员。贿选或接受贿选和违反“十个严禁”干扰、破坏、妨害换届选举及换届选举期间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党员,经查实一律列为不合格党员;属于预备党员的,一律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班子成员任组长、不少于3人的各村指导组,加强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对选情复杂的村,配强工作力量,明确责任领导,妥善做好工作,确保换届选举有序实施。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和选举关键节点日报制度。高度重视媒体和网络负面舆情的监测和应对工作,实行24小时监测。严肃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领导指导不力、应对处理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关心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妥善落实有关政策。按照规定要求,加强指导,及时办理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建立健全选举档案,归类存档选举工作材料。要及时开展新一届村干部、村民代表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附件:金峰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阶段安排
中共淳安金峰乡委员会
淳安县金峰乡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0日
附件:
金峰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阶段安排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分组织准备、具体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时间及工作内容安排如下:
一、组织准备阶段(11月12日前)
主要工作有:(1)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指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明确换届选举期间的财务管理、公章管理规定;(3)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培训乡、村两级工作人员。
二、具体实施阶段(11月13日―12月25日)
1、村党组织换届(11月13日―11月25日)
主要工作有:(1)确定各村党组织的职数设置,对不计入应到会的党员公示3天;(2)组织开展候选人推荐;(3)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资格初审、县级联审;(4)组织开展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3天,开展三项承诺、集体谈话,公示无疑义的列为正式候选人;(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6)组织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工作交接及培训。
2、村民委员会换届(11月26日―12月21日)
主要工作有:(1)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社员)选举委员会并公告;(2)指导各村制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布;(3)及时公布选民名单(20天);(4)指导各村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社员代表)和村民小组长;(5)组织开展自荐报名,做好自荐人的资格初审、县级联审、三项承诺及乡党委集体谈话、集体宣誓等工作;(6)公布投票时间、地点、方式,监、计票人;(7)印制选票,布置中心投票会场和投票站;(8)组织选民进行集中投票选举;如出现一次选举不成功情况,进行另行选举。
3、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12月22日―12月25日)
主要工作有:(1)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资格初审,县级联审;(2)将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3天;(3)各村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领导班子。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26日―1月10日)
主要工作有:(1)总结换届经验,撰写工作总结并上报;(2)抓好村级配套组织调整及村级事务员整合;(3)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4)对新一届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进行集中培训。
乡镇概况
金峰乡地处淳安县中部,东接千岛湖镇,南邻界首乡,西连宋村乡,北临左口乡。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公顷,山林面积5252公顷。下设金源、景山、金峰、殿峰、百照、锦溪、五龙、山后、蒋岭上、朱家、安上11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