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展开
发布时间:2013-11-13

我县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展开      淳安县首次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于近日启动。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时间为11月4至11月18日,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两类对象,旨在逐步解决我县千岛湖镇城区收入水平处于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程序和其他保障性住房有所不同,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交申请,社区汇总申请材料后统一向县住保办提交申请;有工作单位的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由单位指定经办人统一到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县房管大楼五楼)领取资料,办理相关事宜。采用这种申报方式,主要是利用单位、社区对申请人情况比较了解的特点,更好做好基层的审核、公示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县房管处(住保办)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规定,严把受理关、审核关,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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