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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委�2013�56号
金峰乡关于开展农村事务员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村事务员的管理,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开展农村事务员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2〕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对事务员整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合目标
按照“职能整合、一人多岗、总量控制、待遇提高”的原则,对行政村事务员进行整合,定人员、定待遇、定岗位,充分调动行政村事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推动行政村各项工作。整合后的村级事务员原则上由村两委干部兼任,逐步实现村干部队伍的专职化。
二、整合内容
1.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兼任国土资源协管员、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2.原则上由村会计(报账员,以下统称村会计)兼任服务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工作类似的以下事务员岗位,包括劳动保障员、民政救助员、灾害信息员、统计员、村邮员、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远程教育管理员、公共卫生联络员。职能整合后,村会计要作为专职代办员常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公。
3.将山洪灾害雨量监测代办员、河道协管员、报汛遥测代办员、山塘水库巡查员、饮用水工程及运行管理员整合成村级水务员由1人担任。
4.村两委中的妇女成员兼任村妇代会主任、计生联系员。
5.护林员原则上由村两委成员兼任。
6.宣传文化同原则上村村两委成员兼任。
7.保洁员各村按实际聘任。
8.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职能的整合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务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包括兼任事务员的村两委干部)。整合方案需报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今后新增农村事务员原则上由在任的事务员兼任。事务员的更换需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9.村道养护员由乡政府统一组织聘任。
10.整合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要明确2―3人作为代办员。村会计作为专职代办员,保证每天半天驻村办公。各行政村还应安排已有待遇的村主要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监会主任)、其他各事务员及大学生村官兼职担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并按规定要求驻村办公。
三、管理办法
1.完善管理制度。乡党委、政府是村事务员的管理主体。各业务办公室负责对村事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根据业务要求健全和完善事务员的管理考核办法。行政村负责对事务员的工作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统一聘任程序。乡党委专门成立村事务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聘任的相关工作。各村事务员整合由村两委研究提出人员方案,在征求乡业务办公室意见后,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通过。事务员由村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事务员,由乡、村按程序解聘。所有的事务员实行一年一聘制。
3.明确工作职责。村事务员应按照岗位分工,完成村日常事务工作,完成乡、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行政村的相关工作。常驻办公人员驻村级办公场所(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其他村事务员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职责。
4.规范相关待遇。整合后,全部经费乡下拨到乡下拨到村,再按规定标准发放到事务员。原由村自筹经费发放的村会计待遇予以保留,职能整合后村会计的待遇按照县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适当整合的农村事务员报酬按规定标准累计发放,水务员的待遇由县水利水电局按工作量确定标准。予以单独保留的农村事务员报酬按规定标准发放。结余经费作为村务运行经费,不足部分由行政村负担。所有事务员待遇平时按规定标准的80%发放,另20%由乡考核后年底一并发放。事务员解聘后不再享受任何待遇。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事务员整合,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抓手。村党组织、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整合各项工作。
2.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村级事务员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整合后事务员的业务培训。乡村两级密切配合,确保整合工作顺利实施,并按要求顺利运转。
3.有序衔接,稳步推进。农村事务员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结合各行政村的具体实际,充分发挥各方合力,确保行政村各项工作有序交接,稳步推进事务员的整合工作。
4.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乡业务办公室和各村要加强对行政村事务员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一套适合行政村各类员管理、考核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事务员发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作用。
本实施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行一年。
附件:整合后村级事务员职责、待遇情况汇总表
中共金峰乡委员会
村事务员整合拟任人选审批表
事务员 岗位 | 服务百姓事务员 岗位 (村会计) | 村两委主要干部 | 计生联系员、妇代会主任(两委中女成员) | 宣传 文化员 | 护林员 | 水务员 | 保洁员 | |
国土 协管员 | 调解委员会主任 | |||||||
拟任人选姓名 | ||||||||
村两委会议意见 | 经村两委会议研究,特将我村事务员整合拟任人选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批。 党组织书记(签字): 村委会主任(签字): | |||||||
乡党委政府审批意见 |
乡镇概况
金峰乡地处淳安县中部,东接千岛湖镇,南邻界首乡,西连宋村乡,北临左口乡。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公顷,山林面积5252公顷。下设金源、景山、金峰、殿峰、百照、锦溪、五龙、山后、蒋岭上、朱家、安上11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