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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峰乡2014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08

关于印发《金峰乡2014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考核办法》的通知

金政20146

 

关于印发《金峰乡2014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认真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祥和、文明的春节,根据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望各村遵照执行。

                                

 

 

 

金峰乡人民政府

0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金峰乡2014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书记、主任。

考核要求:

1、各村抓好节日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引导和教育辖区群众安全过节、文明祭祖,确保春节、元宵期间无火灾、火警。

2、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到公墓、山头、散坟群值班,劝导群众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3、利用广播、小喇叭广泛宣传禁火令,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告知书务必送达各家各户并签好字。

奖惩制度:

2014126216辖区无森林火灾、火警发生,经考核优秀的,村书记、主任各奖励1000元。

如果辖区内发生火灾的,村书记、主任各扣发500/次,发生火警的,村书记、主任各扣发200/次,乡林管站组织抽查,发现公墓等值班人员不在岗的,村书记、主任各扣发100/次。

乡财政统筹安排各村的森林消防工作经费,各村把值班安排在126日下午300前报送乡林管站。

乡镇概况

金峰乡地处淳安县中部,东接千岛湖镇,南邻界首乡,西连宋村乡,北临左口乡。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公顷,山林面积5252公顷。下设金源、景山、金峰、殿峰、百照、锦溪、五龙、山后、蒋岭上、朱家、安上11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