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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残疾军人开始更换新证
发布时间:2014-06-24

全县残疾军人开始更换新证

 
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 明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本网讯  (通讯员   龚明刚)为方便残疾军人乘车购票需要,杜绝假冒残疾军人的不法行为,更好服务全县残疾军人,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的通知》要求,县民政局组织的我县残疾军人换证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在7月底前完成。

  新式《残疾军人证》封底加装了电子芯片,由省级民政部门将残疾军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入其中,更具备防伪功能。新证编号变更为9位,前2位为汉字“浙军”,第3位为字母,此字母代表地市,如“A”为杭州市,所填内容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因此,新证较旧证在技术上更加先进,外观上更加精致。

  由于我县地处浙西山区,居民分布较为分散,且很多残疾军人常年在外工作,联系起来极为不便。针对这些不利因素,县民政局坚持“组织实施零失误、宣传服务零距离”的工作理念,早部署、早行动。在换证工作开展前,组织召开换证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充分利用民政官网、微博等宣传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同时,对一些长年在外工作的残疾军人,采取电话通知本人或告知其家人等方式,力求此次换证无一遗漏。

  需要提醒的是,凡户籍在淳安县的残疾军人应尽快在6月底前,携带现持的旧残疾军人证和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到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办理残疾军人证换发的相关事宜。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但从2015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编辑王建才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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