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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党员集中服务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3

关于推行“党员集中服务日”制度的通知

 
关于推行“党员集中服务日”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乡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和完善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根据县委要求,决定在全乡党组织中实施推行“党员集中服务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突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为主旨,全面推行“党员集中服务日”制度,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健全党员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

二、活动时间

规定每月25日为全乡“党员集中服务日”,各级党组织应在服务日当天组织所属党员开展灵活多样、务实有效的义务服务活动。

三、参与对象

各党组织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均应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党员集中服务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不参加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活动中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原则上,每名党员全年参加集中义务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四、活动形式

实施推行“党员集中服务日”制度,旨在通过开展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形式的党员义务服务活动,引导推动全乡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密切党群关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踏实落脚点,将集中服务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融合、协同推进,进一步改进党员作风,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

1、分类制定服务载体

各党组织要立足实际、突出实效、分类推进,探索采取进村入企、上门入户、专题组队等形式,集中开展义务服务活动,增强党员义务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搞繁琐哲学,力戒形式主义。乡机关和各村党组织要结合联片包村“三认”服务机制,深化完善“固定服务日”制度,围绕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现实需求和突出问题,组织农村党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难题破解、项目攻坚、民事调解、清洁乡村等义务服务活动,深入掌握村情民意,主动帮助村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学校、卫生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将党员集中服务活动与结对帮扶、“认人、认情、认事”服务机制等工作有效结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村、企业、特定工作对象、特殊服务群体、结对户等,重点做好政策宣传贯彻、家长走访谈心、意见建议征求、提供便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增进相互间的感情。“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在进一步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员的专业和特长优势,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为主题,结合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技能比武、争当岗位能手、社会公益服务等活动,分类别、多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服务活动。

2、强化服务机制管理

实行统一标示、统一建档、统一教育、统一考核的“四统一”管理制度,有效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党员义务服务体系。统一标示。各单位要根据岗位特点,结合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通过佩戴党徽、设立流动服务岗或党员包干区等形式,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建档。建立集中服务活动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图片资料及相关信息,详细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对党员参与集中服务活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及时总结、提升。统一教育。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服务重点和服务主题,针对性开展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对义务服务宗旨、信念、服务能力和服务规定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党员服务质量,增强集中服务活动实效性。统一考核。把开展集中服务活动作为党员评议、党性分析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落实督察考核机制,开展党员服务履责情况抽查,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谈话告诫。原则上,党员无正当理由全年参加集中服务活动少于8次的,年度评议时列为警示党员;少于6次的,列为不合格党员。

3、统筹把握服务重点

要密切关注群众所想所盼,认真细致地对活动内容、服务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合理分类,按照高效、灵活、实用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服务活动,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要做到“三个一”。即:每月突出一主题。要结合重大活动和纪念日,研究确定每月集中服务活动的主题,详细制定活动方案,提前将活动方案告知服务接收对象。活动中既要充分激发党员履行义务、服务群众的自觉意识,也要有效引导党员在中心工作中发挥奉献精神和先锋模范作用。每季明确一重点。要把开展集中服务活动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明确党员教育管理须实现的阶段性目标,分季度细化义务服务活动各项工作重点,合理制定载体,强化组织指导,不断增强党员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巩固服务成效。每年打造一品牌。探索开展适应新时期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注重培育特色集中服务团队,努力扩大服务活动效应,打造一批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党员服务品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党组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党员集中服务日”活动作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服务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努力引导广大党员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各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组织领导的责任,亲自挂帅,亲自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带头参加志愿活动,当好示范,做好表率。同时,要严明纪律规定,“党员集中服务日”制度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发放误工费、补贴和纪念品。

2、落实责任,统筹协调。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集中服务活动的指导,要深化党员定岗定责制度,细化分解职责任务。在活动实施推进中,要注重深化完善服务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健康开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建立党员集中服务定期报送制度,各单位每季度末30日前将上季度活动情况(见附件)报送至乡组织办。

3、宣传引导,造浓声势。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挖掘各自优势和资源,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党员集中服务活动。要认真总结、积极选树党员集中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鲜活事例,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服务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提升党员集中服务日的影响力、号召力。

附件:“党员集中服务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安阳乡委员会

                                    2014810


附件:

      季度“党员集中服务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时间

活动主题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参加人数

备注

 

 

 

 

 

 

 

 

 

 

 

 

 

 

 

 

 

 

注:本表请于每季末30日前报送至乡组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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