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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排污 变临时合作为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4-10-11

惩戒排污 变临时合作为长效机制

  千岛湖新闻网讯 (记者 牛瑞鹏) 自环境犯罪侦察大队正式在县公安局挂牌以来,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进一步紧密合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惩戒恶意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用实际行动保一湖秀水。

  据了解,以往的环保执法,都是由政府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共同行动,执法行为仅限于临时配合,这样执法的效果离建设美丽杭州实验区的要求还有差距。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县主动改革环保执法制度,加强环保、公安部门合作,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将这种临时配合的关系确定成一种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效果,我县结合实际,在环保、公安部门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公安、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察大队正式在县公安局挂牌,公安联络室在环保局正式成立。同时纪检、法院、检察、环保、工商等机关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建立淳安县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和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九月中旬,公安环保执法检查企业95家,共出动192人次,立案1家移交公安处理,目前已经结案。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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