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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帮忙却添乱 与法与情细判断
汾口综治办联调事故赔偿案
本网讯 (记者 洪文玲 通讯员 徐虹娟)近日,汾口镇综治办会同交警中队、司法所,联合调解了一起十分纠结的事故赔偿案。
10月30日中午,在汾口镇开拖拉机谋生的翁某正准备吃中饭,突然接到邻村詹某打来的电话:“我的拖拉机出故障了,停在路边动不了,麻烦你过来帮我拉一下车子吧。”翁某挂了电话,就片刻不停前往詹某所在地点。到达以后,翁某帮助詹某绑好拖拉绳,将故障车绑在自己的拖拉机后面,然后发动车子往汽车修理厂方向驶去。刚驶出2公里,翁某突然感觉车辆载重减轻,回头一看,却发现被拖的车辆不见了。翁某赶紧停车,沿原路往回找去,最终发现车辆已翻倒在路边溪中,詹某被困车中,身受重伤。翁某立即叫来在田地干活的村民一起将詹某抬到路边,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紧急联系詹某家属,一起将詹某送至县二医院救治,后转院至杭州大医院救治,但最终仍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事后,詹某家属认为,施救的翁某对詹某的死亡应负一定的责任,于是申请汾口镇综治办出面就赔偿问题协调此事。汾口镇综治办邀请汾口镇交警中队、汾口司法所一同参与调解。
在了解整个事件的经过后,联调人员对当事人双方做了法与理、理与情的分析:翁某与詹某是邻村,平时经常一起出车,相互间也经常帮忙,称得上是朋友关系。情理上,翁某是从朋友情谊出发去帮助詹某,却不幸发生事故;法理上,翁某施救需要确保施救的安全性,显然,在这一点上,翁某存在一定的疏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翁某同意在机动车保险赔偿的基础上,再给詹某家属一笔补偿款,总计大约43万元,詹某家属表示同意。
编辑王建才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