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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梓桐镇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27号
发布时间:2014-08-20

梓桐镇人民政府文件

 

梓政[201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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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政[2014]27号

 

 

关于印发《梓桐镇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方案》

的通知

 

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打造幸福淳安、平安千岛湖的战略部署,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镇安全监管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现将《梓桐镇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淳安县梓桐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

抄  送:县安委办。

 

 

 

梓桐镇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要求和我镇实际,制定我镇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法制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促进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安意识,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提高安全执法实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把我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成“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的执法队伍。

三、工作目标

    在努力确保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指标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基础上,镇安监办落实上级职能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

    1.行政处罚金额同比去年增长30%以上;

2.安全监管、城建城管、质监、交通运输、农业、公安消防、公安交警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年度安全生产非事故类查处案件数同比要实现上升;

3.罚款收缴率达到90%以上。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一)执法领域:

1. 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农业等领域,机械、纺织、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

    2.政府挂牌督办的工矿商贸企业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单位,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事故隐患集中、发生过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属C、D级企业和本地区事故高发行业(领域)也要纳入重点执法对象。

(二)执法重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情况;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有关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情况;应急救援工作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制定方案,抓好动员部署。要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宣传,积极参与到“强化执法年”活动中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11月份)。

综合协调各方力量,周密组织实施“强化执法年”活动,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综合监管执法和专项监管执法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要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执法。

坚持将“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安全检查方式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对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执法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上旬)。

活动结束后,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开展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既要充分肯定并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也要客观实际的查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的工作对策,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不严格执法就是违法”的思想理念,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集中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地“强化执法年”宣传,使执法活动深入人心。要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地对外公布检查结果,对企业的正面典型经验要进行跟踪报道,发挥示范作用;对企业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形成高压态势,构建安全执法与媒体监督的联动机制。要抓好“12350”举报投诉特服电话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是保障 “强化执法年”活动顺利实施的关键。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培训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既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更要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在“提高”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执法水平。镇安监机构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一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做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的工作程序,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做到程序合法;三要熟练掌握应用法律法规。使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处罚适当;四要严明执法。做到公开执法、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安全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抓好材料报送,形成合力推进。请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镇安监办报送有关信息,并有镇安监办人员统一向县安监局报送行政执法有关信息,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强化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送到镇安监办。联系人:吴春木,联系电话: 649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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