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关于加强新闻宣传管理的操作规程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千岛湖传媒中心通过各个层面广泛征求了对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加强新闻宣传管理的操作规程。
一、新闻策划
新闻部、专刊部、网络编辑部、手机报编辑部(含《淳安发布》)、屏媒编辑部五个科室的全体员工要自觉树立新闻策划和力求精品意识,把事前策划作为整个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中心突出抓好新闻“三级策划”工作,具体分工和实施安排为:
1、中心策划:每月推出重大主题宣传策划方案一个,下月选题在上月中层干部工作例会上确定,由值班总编牵头策划,形成方案后在下月第一周提交总编定稿并正式实施;全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举措、重大部署等宣传策划由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2、科室策划:主要在新闻部、专刊部和屏媒编辑部三科室进行,科室负责人为牵头人,每半月完成实施主题报道方案不少于一个。方案必须经科室全员充分酝酿,易于操作,上、下半月分开提交或在月初一并提交均可。科室定稿后先提交值班总编审核,最后经总编同意后方可实施。临时性的重要策划另由中心领导统一布置。
3、个人策划:记者个人做到每周一选题,每周一策划。周一须将本人的策划方案提交科室分管负责人初审,同一天,科室分管负责人将本科室所有个人策划方案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编辑审阅。个人策划方案应包括“选题名称、文章主题、采访安排、审稿事宜、交稿时间”等基本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策划方案,科室初审时必须坚决退回,并督促重报。
4、科室或个人策划的头版头条稿件、记者巡查稿件事先必须向中心主任报题,批准后再行实施。
二、采访和编辑
(一)采访要求
1、服从调度和安排。记者采访首先要服从中心和科室安排,中心领导原则上不直接作出具体安排,派工由各科室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实施,记者要无条件执行;记者自行安排采访必须事先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
2、明晰时间概念。记者要提前10分钟到达采访现场,做好采访准备;记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结束采访,擅离采访点。特殊情况需提前退出采访,须经过中心领导或被采访单位同意。
3、明确采访要求。深入新闻现场调查研究,做到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交流,避免只采用新闻当事人中某一方的陈述或者单一的事实证据,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不得对新闻图片或者新闻视频的内容进行影响其真实性的修改。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等等。
4、保证联络畅通。记者必须24小时保持常用通讯工具畅通,对本单位来电、短信等要在第一时间回电(复);在采访重大活动、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向中心领导及时报告有关新情况,等待新指令。
(二)加强记者基层联系
1、强化记者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记者每年到各联系点采访宣传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年抽查记者到联系点情况不少于5处,科室负责人督查做到每个联系点全覆盖。
2、严格考核基层联系点(乡镇)制度执行情况。由科室负责人考核登记,考核依据为:
①记者采写的稿件;
②科室负责人开具的下乡采访联系单及回执;
③月度考核表。
(三)坚持开展“走、转、改”活动
继续深化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每年带队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亲自撰写(或参与撰写)重大主题报道新闻稿不少于2篇。
(四)县领导活动和会议报道
根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二十条规定》(县委〔2013〕1号)文件要求,按照县“两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的实施细则》进行宣传报道。具体操作如下:
1、会议新闻报道
①县党代会和县“两会”要根据大会的统一部署,进行准确、及时、充分的报道。
②县委全委会作一次性报道,字数不超过1500字;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纪委全会,作一次性报道,字数不超过1000字;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的例会,按照会议安排和新闻价值进行报道;县委和县政府召开的全县重要工作会议,作一次性报道,字数不超过1000字。
③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县委专题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县政协主席会议,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字数不超过500字。
④各乡镇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作报道;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全县代表大会,作一次性报道,字数不超过1000字。
2、领导活动新闻报道
①县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可刊播简短消息。县领导在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确定,不必报道其担任的全部职务。
②县委书记、县长到基层考察调研和出席重要活动,稿件字数不超过1000字。
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副书记到基层考察调研和出席重要活动,稿件字数不超过800字;原则上不对随行的领导同志列名报道,其他县领导单独到基层考察调研不作报道。
④县领导根据统一安排,在一段时间内分头下基层检查、慰问等,不作单独报道,发一次综合消息,字数不超过1000字。
3、编发条数规定
《今日千岛湖》第一版每天刊发县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和活动的消息原则上不超过2条,其他政务活动在《今日千岛湖》的“政务要栏”中体现。特殊情况由值班总编提出,报总编协调决定。
(五)稿件编辑要求
1、确定版面编辑内容。值班总编每日(工作日)召集各版编辑召开编前会,编辑对自己负责的版面要事先选稿,在编前会上向值班总编汇报本版面的安排情况,由值班总编定版。
2、“三不”编稿规定。任何人不得将未经签批的稿件交给编辑并要求编发;编辑不得自行编发未经值班总编(总编)签批的稿件;编辑不得编发要求审稿而未完成审稿的稿件。
3、编辑要保质保量做好通联工作,根据版面特点和需要,面向通讯员认真完成约稿、指导、反馈等任务。
(六)坚决杜绝有偿、虚假新闻
1、把好事实关。对未经核实的稿件不得刊发、转载;对社会人员提供的新闻线索和新闻信息,要派记者认真采访核实,慎重选择报道,防止和杜绝虚假新闻传播。采用“千岛湖在线投稿”提供的稿件,值班总编和编辑要认真甄别,不得将网民发布在论坛、博客、微信中的信息作为新闻报道直接登载。
2、把好核实关。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造新闻,或凭借猜测想象改变、扭曲新闻事实,随意渲染炒作。对涉法涉诉,涉民族宗教,以及涉食品、药品、商品质量安全等容易引发事端、影响群众情绪和社会稳定的报道,必须核准事实,经主管部门或权威检测机构审核后方能刊播。
3、把好人情关。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新闻采访、写作、发表公正、准确、导向的宴请和娱乐消费活动;不得接受为了新闻作品见报、见网而派发的礼金(卡)、礼品;不得将广告产品变相以新闻作品刊登,谋取不当利益。
4、把好采编关。一线记者不得接受被采访对象的任何馈赠,严禁对新闻事实进行“不实、夸大(缩小)、胡编”等加工行为发生;编辑不得接受被宣传对象的任何馈赠,杜绝事实性差错发生。
(七)外宣工作
1、责任对象:新闻部、专刊部、网络编辑部全体人员。
2、主攻媒体
中央级:《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求是》(杂志)、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
省级:《浙江日报》、《今日浙江》(杂志)、浙江在线。
市级:《杭州日报》、《杭州》(杂志)、杭州网。
3、目标任务
①新闻部:全年在中央级平面媒体上发表稿件2篇及以上,在省级平面媒体上发表稿件 4篇及以上,在市级平面媒体上发表稿件6篇及以上(市级报刊必须在头版及要闻版头条发表)。
②专刊部:全年在中央级平面媒体上发表稿件1篇及以上,
在省级平面媒体上发表稿件2篇及以上。
③网络编辑部:全年在中央级网络媒体上发表稿件2篇及以上,在省级网络媒体上发表稿件3篇及以上,在市级网络媒体首页上发表稿件4篇及以上。
4、奖励
(1)按县委宣传部奖励标准的60%实行个人奖励,奖励范围为:①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新华每日电讯》和《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发表的稿件;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首页首发的原创稿件。②在《浙江日报》头版头条(含一版主图)发表的稿件;在《浙江日报》头版或其它版面头条(含各版主图)发表的稿件。③在《杭州日报》头版头条(含一版主图)发表的稿件;在《杭州日报》头版或要闻版头条(含要闻版主图)发表的稿件。
(2)单位补充实行的个人奖励:(均为参照宣传部奖励最高标准)①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新华每日电讯》和《光明日报》其它版面头条发表的稿件奖励宣传部奖励标准的30%,非头条发表的稿件(含各版主图)奖励宣传部奖励标准的20%。②在《浙江日报》其它版面倒头条发表的稿件奖励宣传部奖励标准的8%,一般稿件奖励宣传部奖励标准的3%。③在《杭州日报》其它版面头条(含主图)发表的稿件奖励宣传部奖励标准的3 %。④在浙江在线首页首发原创稿件或在《今日浙江》杂志发表的稿件,奖励宣传部奖励标准的5%。⑤在杭州网首页首发原创稿件或在《杭州》杂志发表的稿件,奖励宣传部奖励标准的3%。
(3)科室考核结果运用:各科室可以独立运作,也可相互协作,以达到稿件发表的最终目的。对于两科室(新闻部和专刊部之间除外)合作完成的,1篇稿件两科室分别计半篇。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科室,作为评选满意科室的重要依据。
5、稿件统计。
①凡网络转载、与县委县政府或相关部门有协议的网络专题作品一律不计入奖励范围。
②在人民网、新华网所在的浙江频道上非转载作品,首页刊发按浙江在线标准奖励,内页按杭州网标准奖励。
③文章中配图,有署名的按原标准的二分之一数额奖励,无署名的不奖励。
④综合发表的稿件,有单独署名的按所占比例数奖励,无单独署名的不奖励。
⑤同一篇稿件在不同媒体发表,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奖一次,不重复计奖;单篇文章署名排在他人(外媒体)之后的按原标准的二分之一数额奖励;单幅署名图片作为版面主图的按头条标准奖励。
(八)其它事项
1、做到及时报告。记者在参加会议、领导调研、重大活动的采访中,对县领导提出的宣传要求要在第一时间向中心主要领导报告,并确保不疏漏、不走样。
2、工作日期间,全体采编人员要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未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员工不得私自替其他单位(个人)撰写总结、演讲报告、文学创作等于采编工作无关的事情。
3、值班记者按要求提交稿件。
值班记者包括新闻部、专刊部所有记者,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当天须向值班总编至少提交当日和非当日稿件各一篇(言论、立此存照等除外),交稿时间原则上截止在下午4:00之前。
三、审稿定稿
1、审稿范围。
①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含县委副书记)的稿件;
②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稿件、事关重大政策导向问题稿件、涉及敏感问题稿件;
③反映乡镇、部门主要工作的头版头条稿件和一版单发稿件;
④涉及重要数据和重要事件需要核实的稿件;
⑤总编、值班总编明确要求全文送审或部分内容送审的稿件。
2、稿件定稿
县领导稿件由“四办”审稿定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稿件、事关重大政策导向问题稿件、涉及敏感问题稿件送相关负责人审稿签字后由总编辑定稿;乡镇、部门头版头条稿件和一版单发稿件送乡镇、部门一把手审稿签字后由总编定稿;其它明确要求送审的稿件视情定稿。
3、图片定稿
一、二版图片经图片总监初审并技术处理后由值班总编定稿;三、四版图片经专刊部负责人初审后由值班总编定稿。
4、有关评论员文章、理论文章、舆论监督等稿件须提交总编辑终审后定稿。
5、手机报、视频定稿
经科室主任审阅后由值班总编定稿,重要视频由总编辑终审后定稿。
6、淳安发布定稿经科室主任审阅后由值班总编定稿,“权威发布”由淳安发布领导小组提供内容。
四、把关防错
差错处罚按《关于印发《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岗位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淳千媒〔2014〕1号文件)有关处罚办法执行。中心参与审版的领导班子成员纳入差错处罚范围,具体处罚办法为:
1、造成报纸重印,重印费由值班总编承担25%,参与审核的其他领导承担15%(因故未参加审核的除外)。
2、标题差错:主标题差错扣罚值班总编20元,参与审核的其他领导扣罚10元(因故未参加审核的除外),副标题减半;领导排序错误扣罚值班总编10元,参与审核的其他领导扣罚5元(因故未参加审核的除外);广告差错扣罚值班总编25元,参与审核的其他领导扣罚12.5元(因故未参加审核的除外)。
3、一般政治性差错扣罚值班总编200元,参与审核的其他领导扣罚100元(因故未参加审核的除外);造成较大影响的事实性差错,扣罚值班总编100元,参与审核的其他领导扣罚50元(因故未参加审核的除外),因记者(编辑)未核实或核实有误造成的,减半扣罚。
4、严重政治性差错扣罚值班总编1600元,参与审核的其他领导扣罚800元,中心主要领导扣罚2400元(因故未参加审核的除外);造成重大影响的事实性差错扣罚值班总编300元,参与审核的其他领导扣罚150元,中心主要领导扣罚600元(因故未参加审核的除外)。
五、学习培训
1、加强结对指导业务。凡新进记者均要进行一对一结对业务指导,科室及时排出新老记者结对安排表报中心党组,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结对指导,每年完成结对不少于1人。
2、开展活动提升素质。邀请新闻行家、专家来单位举办业务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继续开展一次岗位业务技术比武,班子成员分析讲评务必讲究质量和效果;每年继续开展科研论文撰写和评比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完成。
3、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科室每周初召开工作例会,总结交流上周采编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分管领导每月参加科室周例会及利用例会监督指导业务交流情况不少于2次。
4、聘任总监和首席职位。设立图片总监、首席记者和首席照排岗位,图片总监和首席照排实行聘任制,由中心党组研究决定;首席记者实行竞争上岗,不搞终身制,每两年重新命名一次,职数比例不超过本科室总人数的20%。
六、稿件处理
(一)新闻稿件向外传送规范管理
1、向外传送稿件的审批
凡中心员工采写的未经最终定稿的稿件,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传送。其他单位如若选用我单位的新闻稿件,须经值班总编同意并安排发出。如遇《今日千岛湖》编版,须值班总编和总编在当日编排的《今日千岛湖》版面清样上签字后,方可由值班总编安排向所需单位提供。
2、发布新闻的合作条件
经审批程序获准向外提供的稿件,外单位必须以合作形式发布本条新闻,合作可采取“给新闻作品采写人署名,标注通讯员身份”、“表明本单位与千岛湖传媒中心联合报道”两种方式。
3、责任的承担与追究
①未经值班总编和总编终审签字且允许提供的稿件向外传送,由此产生的责任事故,由传送者承担。
②如发现未经同意私自向外传送未经审定的稿件,在考核办法中作出相应的处罚。
(二)对外单位索要资料的管理
凡外单位向本单位索要新闻稿件、图片、视频等作为资料使用,必须按以下程序报批:
1、本单位联系经办人向办公室领取报批单,按要求如实填写;
2、报批单由办公室送总编辑审批,同意后签署意见,并返还给填报人;
3、填报人在总编辑审核同意的范围内向所需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办公室作好登记。
4、发现未报批、超范围私自向外提供资料的行为人,中心党组将通过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七、考核要求
按《关于印发《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岗位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淳千媒〔2014〕1号文件)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每年底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走向全媒体——千岛湖传媒中心十年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