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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镇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2015-02-13

文昌镇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杭黄铁路征迁户限拆三月仍不顾   

    本网讯   (记者  方俊勇)2月11日上午,文昌镇在县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对文昌镇文昌村157号何永根户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该户为杭黄铁路房屋征迁户,文昌镇在对其房屋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当事人2008年5月15日审批农民建房90平米,实地勘测主附房总占地面积110平米,属于未按乡村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情形,同时原有住房128.52平米至今未拆除。在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前后近三个月时间里,文昌镇、村工作人员多次上门采用不同形式向该户进行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敦促其纠正违法行为,但其拒不主动纠正。

    为保证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平效应,也为了保证国家重点工程杭黄铁路的顺利施工,文昌镇政府于2月11日上午对何永根户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记者在现场看到,拆除现场井然有序。经过劝导组工作人员沟通,在户主的主动配合下,拆除工作在两个小时后顺利完成。

编辑王建才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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