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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岛湖鱼街”商业用房项目环保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04

关于“千岛湖鱼街”商业用房项目环保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示

 
关于“千岛湖鱼街”商业用房项目环保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示
 

我局已于2015216日受理了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提交的“千岛湖鱼街”商业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建设项目名称:“千岛湖鱼街”商业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千岛湖镇南景路里杉柏1-1号地块

建设内容、规模:项目工程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防治措施详见附件环评全本。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216-33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如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视无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听证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057164883499

传真:057164883871

联系人:郑文婷 方敦有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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