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中心镇――浙江省淳安县威坪镇位于淳安县西北部,距县城千岛湖镇45公里。
威坪镇自古为浙皖间重镇,是北宋农民起义领袖方腊的故里,文物遗址众多,文化底蕴深厚。
1959年新安江水库建成蓄水,虎踞新安江中游的威坪古镇沦为水域。1982年1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威坪镇恢复建置,威坪历史从此掀开了新的篇章。从1992年至2006年,历经三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全镇地域面积达301平方公里,人口5.3万。2008年11月,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由原来93个行政村调整为44个。
改革开放以来,勤劳智慧的威坪人民在上级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全镇上下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为让世人更好地了解威坪,支持威坪,威坪镇人民政府主办“风•我眼中的威坪” 第四届摄影大赛,旨在通过摄影作品,真实反映威坪的旖旎风光、建设成就和生活变迁,为打造“方腊故里 魅力威坪”的人文品牌增光添彩。
一、主题阐述
“风•我眼中的威坪”中的“风”,引伸为威风,意即威坪风光、风情、风貌。“我眼中的威坪”,则是期待摄影人的“第三只眼”,拍出视角独特的精彩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威坪镇人民政府
三、参赛对象
国内外摄影爱好者
四、征稿时间和方法
自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2016年1月在千岛湖新闻网开通《杭州千岛湖“风•我眼中的威坪”第四届摄影大赛征稿专题》,广大摄影爱好者通过网络投稿。http://www.qdhnews.com.cn/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主题,拍摄地点限在威坪镇境内。
2. 网络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赛网站作品列表中。
3.参赛作品请标明“作品名和摄影地点。
4.作品不允许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不接受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六、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分设风光、产业、人文各一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5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30名,纪念品各一份。
由主办单位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奖。威坪镇人民政府为获奖作者颁发奖状和奖金。
获奖作品,将集中出版或展出。
七、注意事项
1.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参赛作品评审和展览完毕,不退还作者。举办单位有权决定参赛作品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式,不再向获奖作者另付稿酬。
3.摄影投稿注册请正确写清楚用户名、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Email地址,并到自己Email地址邮箱击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才 联系电话:0571-64831301 QQ群180635286
2015杭州千岛湖“风•我眼中的威坪”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7月18日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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