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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宗旨
助推淳安摄影产业发展,以“摄影之乡”创建为契机,扩大“视界金峰”的影响力,充分彰显金峰在全县摄影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地位。
二、大赛主题
反映淳安千岛湖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经济发展等内容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金峰乡人民政府、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杭州日报大视觉
协办单位: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淳安县文广新局、淳安县文联、淳安县摄影家协会
四、截稿时间
2016年11月30日止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46名:奖金3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六、参赛细则
(1)全国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数码、黑白、彩色、反转片不限,数码原始文件JPG格式的不得低于3M,照片规格8-10英寸,组照一律8英寸,每组4-6张(作品间须用胶带粘平),反转片、负片、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均须印成相同规格照片参赛。本次大赛只接受纸质投稿。
(3)参赛作品数量:每位作者不能超过10幅(组)。
(4)所有作品不须装裱,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
(5)请在参赛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6)在历届千岛湖(金峰)乡村摄影大赛中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7)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拥有浏览、编辑尺寸、选择下载、上传的权利和拥有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出版、展览、陈列及其他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8)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9)参加本届大赛的获奖或入选作品可作为作者申请加入省、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10)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举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1)对获奖、入选作品,进行调底或数码原始文件验证,凡不送底片或数码原始文件均视为自行放弃。
(12)本届大展组委会拥有本次影展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作品寄送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8号1幢201室
收件人:程海波(信封外请注明:千岛湖(金峰)第七届乡村摄影大赛)
邮编:311700
联系方式:0571-24817070
千岛湖(金峰)第七届乡村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1月12日
乡镇概况
金峰乡地处淳安县中部,东接千岛湖镇,南邻界首乡,西连宋村乡,北临左口乡。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8公顷,山林面积5252公顷。下设金源、景山、金峰、殿峰、百照、锦溪、五龙、山后、蒋岭上、朱家、安上11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