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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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专职护林员:
为规范和加强全乡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建设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经乡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专职护林员考核:由乡公益林监管组织会同村两委联合考核,乡政府审核。
二、专职护林员根据工作业绩,按照百分制计分法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全年出勤率100%,计10分。缺勤一次扣1分;在森林防火期督查未到岗的,一次扣5分;督查三次以上不到岗的取消其护林员资格。
2.台帐记录完整、详细、清楚,记载内容真实可靠,计20分,记录不完整,内容不实的酌情扣分。
3.严格野外用火管理,责任区内全年无火警(火灾),计40分。发生一次火警扣10分,一次火灾扣30分并取消其护林员资格。
4.管护责任区内全年未发生乱砍滥伐;非法采矿、开垦;违法征占用林地;砍柴、烧炭、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植物,计20分。发生一起扣5分;管护责任区内发生林业刑事案件取消其考核资格。
5.协助做好林业宣传、更新造林、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森林病虫监测和防治、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监测,计10分。对不配合工作的,每项扣2分。
三、对年度护林工作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专职护林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专职护林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扣发岗位考核工资、解聘等处分。
五、考核得分与专职护林员岗位考核工资挂钩。
1.得分在96分(含)以上的,发放全年岗位考核工资;
2.得分在91―95分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10%;
3.得分在81―90分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的20%;
4.得分在71―80分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的30%;
5.得分在61―70分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的50%;
6.得分在60分以下的,扣发全年岗位考核工资,并予解聘。
富文乡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抄送:县林业局、青溪片林业中心站、乡班子成员、各办公室
乡镇概况
淳安县富文乡位于淳安县东部。东与建德、桐庐毗邻,西南千岛湖正相连,北与文昌镇交界。
富文乡政府以驻地自然村得名,乡政府驻地西南距县城仅17.5千米,全乡有三条通县城公路,到县城只需20分钟车程,距杭千高度公路出口仅10分钟车程,交通十分方便,地理条件、环境资源得天独厚。境内森林茂盛,气候宜人,山庄、别墅、农家乐林立,十分方便游客吃、住、玩。距乡政府所在地3公里东南大门的“森林氧吧”鹤立鸡群,吸引八方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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