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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丽英
近日,由县经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淳安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该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县创新创业环境,培育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加快培育各类科技型小微企业。政策适用对象为初创企业及初创小微企业培育平台载体。根据《认定管理办法》,首次认定为省、市、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奖励。此外,对于入驻的企业将享受房租、水电、宽带等政策补助。该政策一出台,就吸引生物谷、磊鑫仓储等企业来电咨询,政策实施后将会吸引更多的优质项目和初创企业入园孵化,助推创新创业发展。
编辑王建才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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