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项目首笔专项贷款到位
发布时间:2016-11-04

棚改项目首笔专项贷款到位

见习记者 储珊 通讯员 方晓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县棚改项目首笔3.6亿元专项贷款资金已经到位,将投入使用。

  据悉,淳安县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由庄天岭、望江垄、辉照山、高铁新区安置房四个项目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26.06万平方米,核定总投资110653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88000万元,拟建安置房源1404套。

  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国家开发银行权利下放后,浙江省首个获批的棚改贷款项目。棚改项目贷款的落地,将有效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邹楚环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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