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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专项整治室外水池等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6-09-13

我县专项整治室外水池等违法行为

见习记者 汪琛 通讯员 詹利君

  “大姐,公共区域不可以自设洗衣池,请您尽快予以拆除。”日前,县城管局、住建局,千岛湖镇、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对千岛湖镇城区范围住宅小区内车库、柴间门口及沿街商铺后侧擅自设置室外水池、水阀等取水设施、私拉电线等违法行为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并详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为接下来开展专项整治打下基础。

  据悉,此次整治范围包括沿街商铺所有洗衣池、水龙头等有损景观的设施设备;车库、柴间、过道等擅自侵占公共空间的洗衣池、水龙头,私拉电线等。9月15日至9月25日,将告知、引导相关产权人及承租户限期自行整改。有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9月25日起组织力量依法处置。该项工作力争10月中旬完成,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位,为“无违建县”创建奠定基础。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王筱倩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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