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鼓励新建多层住宅设电梯
发布时间:2016-11-29

我县鼓励新建多层住宅设电梯

破解老人上下楼难题 
我县鼓励新建多层住宅设电梯 

记者  方俊勇  通讯员  郑维峰

  多层住宅未安装电梯,这给老年群体上下楼带来了极大不便。日前记者从县住建局了解到,对此我县已经出台了专门文件,鼓励开发商对多层公寓加装电梯,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相关政策保障。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根据相关法规、政策,我县今年出台了《关于鼓励新建多层住宅设置电梯的若干意见》。通过该意见,我县将多层住宅明确定义为“四至六层且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未超过16米的普通住宅”,规定建设单位对新建多层住宅设置电梯,对已出让尚未规划审批的项目在规划指标核算时,电梯井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同时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浙建[2016]6号《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此外,该意见实施后新出让土地须在规划条件中明确不计容积率意见。 
 

编辑王建才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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