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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梓桐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5

关于印发《梓桐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梓桐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梓桐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梓桐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梓桐镇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

  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

  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G20峰会食品安全万无一失,根据县食安委《关于印发淳安县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淳食安〔2016〕1号)、《关于做好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的通知》(淳食安办〔2016〕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于2016年3月1日至8月31日(3月1日至6月30日为主要实施阶段,7月至8月为巩固完善阶段)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县食安委“七个一”的具体要求,明确下列具体目标。

  1、掌握底数。发挥一线基层网格作用,落实责任,不留盲区、明确对象(重点:一基地三大型),掌握一区及无证无照五小底数。对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进行梳理,落实分区划片、包干负责制度,确保每个网格发挥作用。

  2、排查问题。通过企业自查、重点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社会监督等手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重点对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区域实施全面排查。

  3、强化抽检。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增强抽检的针对性,上半年完成全年75%以上的监督抽检计划任务,其中50%以上聚焦大的生产经营单位。

  4、狠抓落实。镇属各单位要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地分析研判,梳理出一批系统性、区域性食品风险隐患,整治一批重点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销号,落实整改措施,对无证无照经营或整改无望的要在乡政府的牵头下,坚决取缔。

  5、落实首责。镇政府将全面开展一次宣传培训,促进企业自查自纠,着力解决环境卫生等问题。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6、严打重处。开展“亮剑保峰会”系列整治严打行动,6月底前加大食品安全查处力度。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查处关停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关闭取缔。集中公布一批黑名单。深挖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及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

  7、树立典型。倡导诚信经营,创建一批食品诚信经营企业,以示范引领行业及区域提升,创出亮点。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罗宝华

  副组长:徐  迅

  成  员:胡国锋   王有军   严林祥   吴春木   方茉莉

  唐晓彬   胡晓波   汪盛晶   方敦洋   徐勇军

  三、工作任务

  镇属各单位要深入汇总梳理历年来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督管理、抽样检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对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集中消毒餐饮具、进出口食品监管、食品五小行业等环节和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针对性抽检,摸清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对策,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开展“两推两打”农产品(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推进绿色生产,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重点:农药、兽药、抗生素等)违法行为和生猪私屠滥宰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林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环节。以防范原料带入性风险和高风险食品治理为重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核查、监督评审和重点企业加严检验等监管制度。抓大整小,深入开展饮料、糕点、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食品专项治理。开展以落实“原料来源要正规、仓库管理要到位、作业环境要卫生、从业人员要健康、生产操作要规范”“五要”为重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继续加强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建立完善市场倒逼机制,指导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用包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取缔无证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切实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制度。全面排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开展无证小食品摊贩(包括无证流动摊贩)、无证小食品店、无照小蔬菜店治理,校园食品安全,杀白禽治理为重点等专项治理行动。并以食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经营性冷库仓库为重点场所,以食品批发经营者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大冷冻肉品、水产品、杀白禽、粮食制品、酒类、蔬菜等 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加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存等全过程的监管(重点:重要接待场所);深入开展无证小餐饮、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学校供餐企业、旅游餐饮等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现场制售);加大煎炸过程用油、米面制品、鲜肉及肉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自酿酒、肉冻、自制饮料、自制糕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等食品的抽检范围和抽检频次;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厉打击现场制售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废弃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牲畜屠宰环节。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严格查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畜禽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加强重要时段和重要部位的巡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

  (六)食品进出口环节。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档案,落实进口商主体责任,检查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进口食品可追溯;落实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管理制度;落实进口食品指定或认可监管场所存放制度,严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即上市销售行为;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实施检验检疫,防止禁止进口或未经检验检疫食品进入国内市场;加强口岸监管,防范和打击食品进出口假冒和逃漏检、食品非法进出口等行为。

  (七)食品相关产品。重点排摸整顿无证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无证非法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无证生产、使用回收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的行为;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对重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要从严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履职到位;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打击。

  四、整治时间

  全镇“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8月31日,根据峰会保障的需要,主要任务在6月30日前完成,7月至8月为巩固完善阶段,具体分4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梳理阶段(2016年3月中旬)

  各相关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分析历年辖区掌握的风险隐患情况,投诉举报和媒体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开展针对性抽检,及时进行排查,发现掌握风险隐患,研判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同时,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各单位认真填写风险隐患清单,3月21日前向镇食安办汇总报送风险隐患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月中旬-6月)

  各单位要集中时段、组织力量,认真对食品安全隐患风险采取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限期整治,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定期汇总上报。

  (三)督查暗访阶段(2016年7月)

  各单位要对照整治目标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以迎接省、市食安办的暗访督查。镇食安办也将集中时段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跟踪。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6年8月)

  各单位要对照风险隐患清单,结合省、市、县食安办组织的暗访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找出问题不足,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尺度不降,防止整治不彻底、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

  梓桐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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