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现将淳安县本级道路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序号 | 设置地点 | 功能 |
1 | 千岛湖镇新安北路新塘公园路口 | 不礼让行人抓拍 |
2 | 千岛湖镇新安东路望湖社区门口 | 不礼让行人抓拍 |
3 |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16号门口 | 不礼让行人抓拍 |
4 | 千岛湖镇新安大街西园菜市场 104号-1、106-1门口 | 不礼让行人抓拍 |
5 | 汾口镇水南路路段 | 货车闯禁抓拍 |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16年12月12日零时起启用。
特此通告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