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于12月份开始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新开业的个体户无需多跑腿,在一个窗口即可办理、领取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功能的“新照”。
之前,个体工商户要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两头跑,递交两套材料。两证整合后,个体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部门受理申请并核准后,向个体工商户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税务部门共享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在个体工商户办理涉税事宜时,确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进行税务管理。
两证整合后,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需向工商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2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将为其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未换取新版营业执照的,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信息实时共享。这一改革减少了重复性审查,优化了个体工商户的市场准入流程,降低了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制度性成本,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有利于全面建立程序更加便利、内容更加完善、流程更加优化、资源更加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
编辑王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