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投身治水一线 争当剿劣先锋
发布时间:2017-04-01

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投身治水一线 争当剿劣先锋   浙江在线4月1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方力) 省委组织部近日发出《关于在全省开展“治水剿劣先锋”大行动,全力打赢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全面开展“治水剿劣先锋”大行动,动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迅速投身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把治水剿劣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认领治水岗位,带头查改问题,带头投工投劳,带头做好宣传,以实际行动践行“四讲四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要把剿灭劣Ⅴ类水作为硬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既要选派党员干部驻村督导,又要推动党员干部到居住地、原籍地帮助剿劣。两新组织党组织要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组织引导企业主和企业党员支持治水、服务治水、投资治水。高校党组织要组织大学生积极融入治水剿劣火热实践。科研院所党组织要组织科研人员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实施智力治水。

  《通知》要求,乡村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治水剿劣主力军作用,结合“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民情访谈夜”等工作,深入排摸劣Ⅴ类水体,建立劣Ⅴ类水体清单、主要成因清单、治理项目清单、销号报捷清单、提标深化清单。各地要与乡镇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全面签订责任状,乡村班子成员要普遍认领治水责任区。同时把剿劣攻坚与村社换届结合起来,将治水剿劣任务纳入村干部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的内容,大力推选治水表现突出的人员进入村社班子,坚决处理剿劣工作不力的干部。村社换届结束后,新一届班子要在治水剿劣等工作中迅速形成战斗力。

  各级党组织要把治水护水的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动员群众支持、参与、监督治水剿劣,落实党员联户工作,一家一户抓好治污控污。在完成剿劣任务同时,各级要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当好清洁水体、美丽家园的守护者,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污水控源、污水处理、污泥清理、水体修复等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治控管理,打好巩固治水剿劣成果持久战。

  《通知》还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治水剿劣的激励奖惩机制作了规定。要求各级把剿劣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工作后进的党组织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把推进剿劣情况纳入乡村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与基层党员干部奖惩相结合,与村社干部报酬待遇相挂钩,工作严重滞后、推进不力的,对乡镇党政正职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通报、诫勉或组织调整,对村社党组织书记免去职务、村(居)委会主任坚决依法调整。把参与治水剿劣情况作为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的重要指标,治水剿劣表现差的不得评定为优秀党员,以及发展为新党员。

  来源:浙江在线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