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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共治” 全面剿灭县域Ⅲ类以下小微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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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在水环境保护中,公民要自觉遵守哪“五不准”?
发布时间:2017-07-29
答:即不准向河道排放生活污水,不准向河道乱扔垃圾,不准滥捕河道水生动物,不准侵占河道乱搭乱建,不准破坏河道绿化和水利设施。
来源: 作者: 编辑:qd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