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开展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进一步缓解千岛湖镇主城区的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2017年 8 月 23 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调整千岛湖镇主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安大街
1、取消西园菜场、金都宾馆两处斑马线,并将西园菜场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调整至阳光路金色阳光四区斑马线;
2、合并利民酒店和贸易弄斑马线,位置调整至威卡姆超市门口;时光新宇处人行横道移至西侧15米,整合后斑马线间距150米;
3、新安大街人民路口取消中分带人行通道;
4、清除岛外新岛酒店对面5个斜列式路面停车泊位。
二、南山大街
1、南山大街与南山二路路口公交站点下移100米;
2、南山大街与南山二路路口启用早晚高峰时段禁左措施,并加大西南侧缘石半径;
3、取消南山大街曙光路至南景路路段21个路面停车泊位。
三、新安东路
1、新安东路明珠路口至移动公司(进城方向)路段车道按交叉口标准缩窄,原2车道改为3车道,虚线调整为实线,增设长悬臂分道牌,并增设变道抓拍,严禁路段变道;
2、取消教师之家处斑马线,恢复中间花坛隔离带,并将教师之家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调整至阳光路碧水花园小区斑马线;
3、新安东路移动公司路口公交站向明珠灯控方向东移50米;
4、取消劳动保障大楼门口临近明珠灯控5个路面停车泊位。
四、环湖北路
1、抬高公路大厦中分带开口,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
2、抬高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分带开口,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
五、新安南路
1、柏润路口渠化,增加右转车道,加大缘石半径;
2、柏润路口东侧西园码头公交站往南山环岛方向下移160米。
六、阳光路
1、海洋声学馆、新塘路口启用早晚高峰时段禁左措施;
2、清波门口增设信号灯系统(三个方向机动车信号灯,两个方向行人信号灯);
3、阳光路新塘路口增设黄网格标线。
七、新安北路
1、取消新塘路口早晚高峰时段禁左措施;
2、增加三小门口高峰时段信号灯系统(两个方向机动车信号灯,两个方向行人信号灯);
3、取消新安北路档案馆至水利局路段25个路面停车泊位。
希望广大驾驶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千岛湖城区交通秩序,打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淳安县公安局
二0一七年 八 月 十八 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