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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7月8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19年上半年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据统计,上半年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317件,解决11097件,解决率9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61.95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64件,得到加倍赔偿额13.83万元,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罚没款9.29万元。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2019年上半年度因合同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高居首位,售后服务问题及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紧随其后,分别排在第二、第三位。从商品类投诉来看,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及食品类的投诉量居前五。
统计结果显示,日用商品类投诉逐渐升温。2019年上半年,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日用商品类投诉共847件,占总投诉量的6.88%、占商品类投诉的14.89%,与2018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5.88%。日用商品类投诉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消费者购买的家具类产品,商家不能及时给予安装;消费者购买同一品牌的家具,但到货后发现换成了不同的品牌;消费者购买家具后,商家迟迟不发货;商家发的货与消费者定的颜色、型号不相符;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推脱维修,或经过多次维修后问题仍未解决等。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王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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