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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引进一家投资超过30万元的药膳养生主题餐饮企业,在招商合同范围内或市场租期内正常经营的,给予引荐企业或个人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
2.鼓励药膳养生餐饮经营户进一步做大做强。对年营业额在10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给予5000元的奖励;年营业额在2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给予10000元的奖励;年营业额在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给予20000元的奖励;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000元的奖励。
3.药膳养生餐饮经营户的商铺设计建议“一店一方案”,对委托镇政府认可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装修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装修到位的,经验收合格,按照设计费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5万元;按照投资装修款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4.县外药膳客商在临岐注册成立公司正常经营或入驻中药材交易市场正常经营的,给予6000元/年的房租补贴。
5.药膳养生餐饮经营户,正常营业三百天以上,服从中药材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各项规定的,每年年底由中药材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考核办法评选年度优秀经营户,并给予 2000 元的奖励。
6.药膳养生餐饮经营户在集镇文明经营,且为本镇创造税收的,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对因中药材产业发展需要,镇政府将根据其经营和纳税情况,帮助争取利率优惠和提高贷款额度等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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