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淳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淳政办发〔2018〕4号)、《淳安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核联审制度》(淳住建发〔2016〕129号)等文件规定,经民政、人社、规资、住建等部门联审:225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3户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1户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64831439 单位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6号房管大楼四楼,邮政编码:311700。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9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丽 姜智荣
最新播报
更多>>淳安发布
视界千岛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