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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10 10:00:48

  为检验我县警报设施的战备性能,提升全体市民的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警报试鸣和人员疏散演练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5月12日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全县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千岛湖建成区(含结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各行政村(自然村)应急广播覆盖区域。

  二、试鸣信号

  主要试鸣防灾两种警报信号。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二遍,时间三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四分钟)

  三、试鸣时间   

  2024年5月12日上午10点至10点14分。

  2024年5月12日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2024年5月12日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四、试鸣手段

  1.县国动办(人防办)统一组织全县电声、电动警报器、应急广播试鸣发放;

  2.淳安华数公司配合县国动办做好城乡应急广播防灾警报试鸣任务的技术保障;

  3.县融媒体中心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发布防灾警报试鸣信息;

  4.县气象局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防灾警报试鸣信息。

  在警报试鸣期间,全县市民工作、生产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通告。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淳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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