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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储珊 通讯员 余慧雁
近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要求,对向企业收取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了清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人社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在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建筑工程劳务作业人员被拖欠工资时的应急支付。近几个月来,县住建局对注册在我县满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注册在杭州地区内已在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在淳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和市外建筑企业已在杭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在淳安连续三年及以上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进行清退保证金。
据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当初的缴纳存标准以及区内建筑企业资质状况,目前已清退资金3080万元,受惠企业50家。
编辑王建才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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