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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综合报道
屏门乡乡长王慧英――
屏门乡深入实施“河长制”工作,实行乡、村两级“河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全乡5条主要河道由乡班子成员担任河长,15个行政村共确定15条河段,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河长,并设立乡村两级“河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同时,建立乡级河长巡河制度,固定每月上、中、下旬各巡河三次;村级河长按要求每月巡河6次,每个片安排一位县人大代表担任河道巡查监督员;从全乡各村选出30名优秀女性成立的环保娘子军队伍,每天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查并及时掌握河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和整改。
此外,还建立乡人大监督环保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村庄环境、小微水体、污水运维视察检查;强化纪委督查力度,每个月会同乡生态办开展一次督查,对各村环保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责令整改,实现“水清、河畅、岸净、景美”。
鸠坑乡乡长陆红伟――
鸠坑乡动员乡、村两级干部开展小微水体整治,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以河长制为抓手,持续推进剿灭Ⅲ类以下小微水体整治行动。
乡党委政府通过建立小微水体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小微水体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与9个行政村签订剿灭III类以下水体目标责任书。针对县级下发的1处重点整治点,按照“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以上标准,且感观良好”目标,采用投入少、见效快、符合要求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专项技术治理,在6月底前完成整治。对全乡排查的共20处小微水体点,按照无杂草、无垃圾、无淤泥堆积、无排污口、无漂浮物、无渣土、无黑臭、无违章搭建和障碍物“八无”要求进行整治,确保小微水体洁净。
下一步,为进一步推进五水共治,确保整治成果长足有效,鸠坑乡将坚持河长制、巡查制、问责制等制度落实,加强源头水源和生态保护的管理,实现从污水控源、污水处理、污泥清理到水体修复的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治理,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治理目标。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王筱倩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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