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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首季开征顺利
发布时间:2018-05-17 08:36:49

记者 义永华 通讯员 莫力

  日前,记者从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获悉,我县第一季度环境保护税征收顺利,目前已征收16户,入库税款1.5万元,减免税额4.5万元。

  “虽然纳税人少,税额小,但对我们淳安意义还是比较大的。”环保窗口工作人员说,一些企业来环保窗口开具上年度排污费缴纳凭证时,还不时问起新年度环保税缴纳等具体事宜,说明纳税人的环保意识也在增强。

  201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保税按季度申报,一般是一季度征收一次。环保税开征后,不再征收排污费,这是我国首部绿色税种。

  那么应税污染物是哪些?谁需要缴纳环保税?据介绍,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四类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排放,过去由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现在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保税的纳税人,需要同时满足“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三个条件才是环保税的纳税人。

  记者也了解到,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可依法暂予免征环保税。即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此外,为鼓励企业进行减排,环境保护税法对低于标准值一定程度的设定了减征标准。

  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二季度的环保税将在7月份开始征收。环保税一边通过多排放多征收来倒逼企业减排,同时又采用差别化的税收优惠来鼓励企业减排,这样的激励机制作用已初步发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王筱倩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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