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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国根
11月12日,开元度假村公交车站处,一辆电动车撞伤行人后逃逸,在行驶到阳光灯控路口时,又逆行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经查,电动车车主刘某负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在当日7时55许,警方调查后了解到,刘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带人行驶至阳光路开元度假村公交车站处非机动车道时,与抱着小孩横过非机动车道的徐某发生碰撞,导致徐某腰椎骨折,而肇事的电动车却丝毫没有停车的迹象,直接驶离了现场。8点05分许,刘某驾驶肇事电动车由阳光路非机动车道经阳光路路口准备逆行往原档案馆单行线行驶至路口时,与右侧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这不仅包括机动车,同样也包括非机动车,等待刘某的将是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方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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