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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有“红包” 这份补贴或许你也能申领
发布时间:2019-01-18 0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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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现场

浙江在线桐乡1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通讯员 斯燕 楼春燕)在浙江上班,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能申领一份至少1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红包”。记者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经初步统计,去年全省有4.2万名企业职工领取该“红包”,共7069万元。

这份“红包”的发放,得益于浙江2017年出台的一项政策,规定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然而,由于对政策不了解甚至不掌握等因素,仍有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并没申领补贴。

为此,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工商联等部门,今天来到位于嘉兴桐乡的乌镇互联网产业园,与当地相关部门一起走访企业、宣传政策,希望能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享受到政策红利。

失业保险基金除了为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还用于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以及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据省人力社保厅提供的数据,去年全省约5.4万家企业共享受稳岗补贴8.5亿元,企业将这笔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从实际效果来看,稳岗补贴的持续发放,在起到“稳就业”效果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

在现场,工作人员结合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补贴政策实施中碰到的热点、难点,向职工和企业相关负责人讲解了两项待遇的申领条件和经办流程,现场解答了相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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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现场

新闻链接: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自2019年1月1日起,放宽至12个月及以上。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称“证书”)。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步骤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本人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申领时已失业的,到失业前最后一次缴费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代为申领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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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享受到的稳岗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标准

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各市可根据本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取得本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得同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来源:浙江在线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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